學校升留級管理資料

初中部升級、留級、畢業的標準和補考制度

2002年4月修訂

一.本標準和制度於2002/2003學年實施。

二.內容:

(一)升級

1.學年成績各科合格和品行合格,准予升級。

(1)初中部學年分數評定方法

上學期

下學期

學年

第一段

第二段

第三段

第四段

20%

20%

25%

35%

100%

註:a.學年分數100分為滿分。

b.學年分數60分為合格。

(2)品行分A、B、C、D四級,D級為不合格。

  (3)出勤率不影響升留級。

2.學年成績有不多於四科不合格且每科成績在40分或以上而品行合格,准予補考,補考成績全部合格准予升級;補考成績除中文、英文、數學外允許其他一科不合格而成績在40分或以上帶科升級(畢業班不設帶科升級)。

(二)留級

1.學年成績有多於四科不合格應予留級。

2.學年成績有任一科低於40分應予留級。

3.補考成績有中文、數學、英文中一科或以上不合格應予留級。

4.補考成績有兩科或以上不合格應予留級。

5.補考成績有任一科低於40分應予留級。

(三)參加畢業試標準

1.學年成績各科合格和品行合格,准予參加畢業試。

2.學年成績有不多於四科不合格且每科成績在40分以上而品行合格,准予參加畢業試。

(四)畢業

1.畢業試成績各科合格和品行合格准予畢業。

2.畢業試成績有不多於四科不合格和品行合格准予補考,補考成績全部合格准予畢業(補考只在畢業學年統一安排一次)。

(五)證書

   准予畢業者獲初中畢業證書。

(六)勸令退學標準

1.嚴重違反校規者。

2.處分彙計達三個大過者。

3.品行被評為不合格者。

4.連續同一年級第二次留級或在學累積三次留級者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職業技術高中部升級、留級、畢業的標準和補考制度

2002年4月修訂

一.本標準和制度於2002/2003學年度開始實施。

二.內容:

(一)升級

 1.學年成績各科合格和品行合格,准予升級。

(1)職業技術高中部學年分數評定方法

上學期

下學期

學年

第一段

第二段

第三段

第四段

25%

25%

25%

25%

100%

註:a.學年分數100分為滿分。

b.學年分數60分為及格。

c.開課時間只有一學期的課程學期分數即為學年分數。

(2)品行分A、B、C、D四級,D級為不合格。

  (3)出勤率不影響升留級。

2.學年成績中社會文化課有不多於三科不合格、專業課和實習課有不多於三科不合格准予補考,補考成績全部合格准予升級;補考成績允許有一科不合格而成績在40分或以上帶科升級(畢業班不設帶科升級)。

(二)留級

 1.學年成績中社會文化課有多於三科不合格應予留級。

 2.學年成績中專業課和實習課有多於三科不合格應予留級。

 3.學年成績有任一科低於40分應予留級。

 4.補考成績有兩科或以上不合格應予留級。

 5.補考成績有任一科低於40分應予留級。

(三)參加畢業試標準

 1.學年成績各科合格和品行合格,准予參加畢業試。

 2.學年成績中社會文化課有不多於三科不合格、專業課和實習課有不多於三科不合格准予補考,補考成績全部合格准予參加畢業試。

 3.畢業試設社會文化課、專業課及專業能力考試。

(四)畢業

 1.畢業試成績各科合格和品行合格准予畢業。

 2.畢業試成績不多於四科不合格,准予補考,補考成績全部合格准予畢業(補考只在畢業學年統一安排一次)。

(五)證書

 1.准予畢業者獲高中畢業證書和技術及專業資格證書。

 2.畢業試社會文化課各科合格及專業能力考試合格,專業課有不多於一科不合格且成績在40分或以上者獲高中畢業證書。

 3.畢業試專業課各科合格及專業能力考試合格,社會文化課有不多於一科不合格且成績在40分或以上者獲技術及專業資格證書。

(六)勸令退學標準

 1.嚴重違反校規者。

 2.處分彙計達三個大過者。

 3.品行被評為不合格者。

 4.連續同一年級第二次留級或在學累積三次留級者。